請遵循以下保存陶氏超濾膜元件的規定:

1、陶氏超濾膜元件存放地點(diǎn)須陰冷幹(gàn)燥沒有陽光直射;
2、保存溫度範圍-4℃~45℃,新的未經使用的幹式陶氏超濾膜元件在低於(yú)- 4℃時不會受影響;保存在1%SMBS标準保護液中的元件在-4℃以下時會結冰,因此應當(dāng)避免;
3、将元件盡可能一直保存在原始的包裝内,在溫度低於45℃時超濾膜幹元件的保存時間沒有限制;
4、用保護液保存的元件,每3個月須檢查一次微生物的生長(zhǎng)狀況,如果保護液發生混濁或超過6個月的話,應從(cóng)包裝袋中取出超濾膜元件,重新浸泡在新鮮的保護液中1小時,瀝幹後再重新作密封包裝;
5、如果沒有設備進行保存(如新鮮的保護液、清潔的環境或封袋機),元件可以在原始的含保護液的袋中存放最多12個月,當陶氏超濾膜元件裝入壓力容器中時,啓用之前則應採用堿性清洗液進行清洗。
6、保存液pH不可低於(yú)3,當亞硫酸氫鈉氧化成硫酸鈉時,pH值會降低,這一點對海水淡化陶氏膜元件特别重要,因此膜元件在低pH貯存時,脫鹽率會受到影響。所以亞硫酸氫鈉保存液的pH值每3個月至少要抽樣檢測(cè)一下,當pH低於(yú)3時,需更換保存液。